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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强收船舶“碳税“碰壁

   2012-11-16   来源:中国船舶报   

  10月1日,欧盟最高权力机构欧盟委员会发表一项声明,其中涉及其于今年3月提出的“欧盟碳排放交易制度(ETS)”,但让业界费解的是,声明中从头至尾并未提及其计划与国际间协商的船舶“碳税”问题,而且,在船舶碳排放问题上也没有关于单方强行征收船舶“碳税”的表述。

  今年年初,欧盟委员会作出决定,对航行的船舶实行“碳排放税”征收制度,简称“碳税”,即对在欧盟海域航行和出入欧盟港口的27个欧盟成员国之外国家及地区的商船全部征收“碳税”。欧盟方面表示,即使与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其他相关国家及地区就该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其也打算坚决执行,从2013年1月1日开始单方面强行征收船舶“碳税”。这一决定在国际上特别是在一些航运国家、航运公司和造船企业中引发了一片反对声。对于欧盟委员会10月份发表的这份声明,国际业界人士和观察家分析认为,这是欧盟委员会根据现实情况对之前提出的船舶“碳税”政策作出的调整,而势力强大的欧盟环境保护组织和团体机构则对欧盟委员会的这项声明提出了批评和指责,认为这是其在原有立场上的退缩,要求欧盟委员会坚持原来的决定。

  另作声明

  欧盟委员会的这项声明,虽然没有提到任何政策调整的字句,但与今年年初的强硬立场和态度相比,明显能看出是一项政策调整。

  欧盟委员会中负责气候变化和物流运输的两位委员科尼·黑戴嘎尔德和辛姆·卡拉斯代表欧盟委员对该声明作出说明,欧盟决定提出一项议案,建议于2013年年初出台一项国际性制度,主要内容是对航海船舶的温室气体排放状况实施监督、检查和验证,并对相关情况、数据提具报告。这两位委员对该声明又作了补充解释,表示“议案中所提出的监督、检查和验证评估制度,是最终实行国际统一的(船舶)减排制度的第一阶段。”两位委员强调,为了切实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目前,多项国际方案、议案正在研究讨论之中,欧盟委员会为保证最终实现欧盟所制定的减排目标,将继续与国际上的各方相关者进行协商和讨论。

  欧盟媒体《欧洲之声》对欧盟委员会的声明和两位委员的说明发表评论,指出无论是声明还是说明均未将欧盟委员会原来的决定纳入欧盟独自实行的ETS方案中,这是一项很惹眼的重大变化和修正。

  四大调整

  国际社会、航运界及造船界普遍认为,这份声明和之后的说明的确是对今年3月提出的船舶“碳税”强硬立场的一种调整,这有利于国际社会和业界今后进行平等、公平的协商讨论,也有利于最终达成国际共识并出台由IMO牵头制定的国际性统一法规及实施时间表,更有利于推动航运企业和造船企业在船舶环保减排领域的开发研究,不断取得新成果。

  欧盟委员会关于船舶“碳税”征收政策和立场的调整主要表现在以下4点:一是不再坚持将船舶“碳税”划进欧洲单独推行的ETS中;二是对实行时间进行了修正,欧盟委员会原来坚持于2013年1月1日起征收船舶“碳税”如果与IMO及其他国际相关机构协商谈判达不成一致,也要单方征收碳税,现在则不提这一时限;三是欧盟委员会将提出建议方案,即2013年年初出台国际性法规制度,但这仅是建议,不是强行将单方议案变成国际法规;四是将继续与国际社会各方协商谈判,把航运和船舶减排这样一个国际上的共同问题交给IMO组织国际有关方进行谈判协商,以便最终达成统一的国际性协议。

  欧盟委员会对原有政策的这一现实性调整是对各水路运输工具征收“碳税”政策的反思和总结。欧盟委员会不顾各国和欧盟域内航空公司的坚决反对,曾于今年1月1日单方强行对欧盟域外的民航客机征收“航空碳税”,这一政策遭到各方抵制,不断碰壁,为避免“船舶碳税”重蹈“航空碳税”的覆辙,其此次不得不对政策进行修正。事实上,征收“碳税”是国际性的大问题,不可能由哪一国或哪一家企业单独作出决定。

  欧盟区域内的环境保护组织和团体表示,现在海洋已处于深度污染状态,不能仅仅停留在对船舶排放实施监督和检查的阶段,而应制定强制性规定,使排放量有实质性减少,并要求将船舶排放纳入欧盟现行的ETS中,同时给相关各方施加更大的压力。会放松其主导的国际船舶减排协商工作及无限期推延相关规定的出台。环保减排是全人类的共同目标,是产生温室气体的行业和企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造船企业和航运企业应在减少排放方面作出更大的努力。

  航运业降低污染排放是一个系统工程,除涉及航运和造船两大行业外,还涉及庞大的配套行业、材料供应行业和科技研发机构等,因此,船舶减排从政策支援导向、开发研究、材料、配套,到整船建造和总装,要形成有机结合的产业链,才能真正实现减排的目标。欧盟政策虽然已作出调整,但可以肯定,IMO主导的船舶减排多项国际标准不会被其所左右,有关的标准、规范已部分出台,还有近10项规定正在紧锣密鼓地研究中,有关标准将相继出台,诸如压载水公约、目标型船建造标准、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排放新标准、涂层性能标准等。因此,业界要有紧迫感、危机感,更重要的是,船东现在普遍更看重船舶的节能减排性能,即使船价高出一些,船东也愿意择优使用绿色船舶,因为从商船航行20~25年的工作寿命来计算,节能减排的价值远远大于船价高出的部分,节能绿色造船的竞争战今后会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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